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
方兄在其xanga[1]提到聖經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,感觸良多。
在看到這篇文章前已在想這個。
還記得在少時信得執著得不能再執著的時候,心裡已在苦惱著這個問題:
「真的因為她不是信徒不能與她一起嗎?」
在不同階段,我找到不同的答案:
最初我想:「嗯,主必會預備的,我不用擔心。」
時光飛逝,發現「主必預備」其實並不敵求偶需要——
尤其是看到身邊的弟兄姊妹為了搶手的「肢體」出盡心計、明爭暗鬥的時候。
最後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,成為訓導他人的信條;而在我心中已是蕩然無存:
一是當時對此經文理解已不如教會所教導的是針對兩性之間;
二是當實行起來並不容易、且在生活上並不practical,在沒有鼓勵的情況下就只好放棄。
其實我對這個主,信心還是不夠。
(往後還是在教會結識了基督徒女朋友,但卻沒受到同儕的祝福:我不禁疑惑,到底他們手中握著的「擇偶準則」在哪裡。)
如今已非信徒,面對同一經文,卻有另一番的體會:
與身邊的基督徒朋友交流,總會遇到一些彼此信念上的差異——
處於基督律法外的我當然可以置身事外、聆聽後附上一句「我明白」,
但心底裡就越發明白,
由想法、價值觀、以致於生命的軸心與追尋,都是各走異路。
(在這裡我沒表明兩者的聖俗:信不一定代表聖、不信也不代表俗)
活了快三十載,我才開始明白:
信與不信,的確是存在著鴻溝。
參考文章:
[1] fongyun’s xanga – yoked together
[2] 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
[3] 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?
[4] 從聖經看「信與不信可同負一軛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