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th: August 2012

  • 信,與,不信。

    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

    方兄在其xanga[1]提到聖經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,感觸良多。

    在看到這篇文章前已在想這個。

    還記得在少時信得執著得不能再執著的時候,心裡已在苦惱著這個問題:
    「真的因為她不是信徒不能與她一起嗎?」

    在不同階段,我找到不同的答案:
    最初我想:「嗯,主必會預備的,我不用擔心。」
    時光飛逝,發現「主必預備」其實並不敵求偶需要——

    尤其是看到身邊的弟兄姊妹為了搶手的「肢體」出盡心計、明爭暗鬥的時候。

    最後「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」,成為訓導他人的信條;而在我心中已是蕩然無存:

    一是當時對此經文理解已不如教會所教導的是針對兩性之間;
    二是當實行起來並不容易、且在生活上並不practical,在沒有鼓勵的情況下就只好放棄。

    其實我對這個主,信心還是不夠。
    (往後還是在教會結識了基督徒女朋友,但卻沒受到同儕的祝福:我不禁疑惑,到底他們手中握著的「擇偶準則」在哪裡。)

     

    如今已非信徒,面對同一經文,卻有另一番的體會:
    與身邊的基督徒朋友交流,總會遇到一些彼此信念上的差異——

    處於基督律法外的我當然可以置身事外、聆聽後附上一句「我明白」,
    但心底裡就越發明白,

    由想法、價值觀、以致於生命的軸心與追尋,都是各走異路。
    (在這裡我沒表明兩者的聖俗:信不一定代表聖、不信也不代表俗)

    活了快三十載,我才開始明白:

     

    信與不信,的確是存在著鴻溝。

    參考文章:
    [1] fongyun’s xanga – yoked together
    [2] 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
    [3] 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
    [4] 從聖經看「信與不信同負一軛

  • Re: 惡魔族的民主 Demoncracy

    Re: 惡魔族的民主 Demoncracy

    http://www.black.hk/767479479/%E6%83%A1%E9%AD%94%E6%97%8F%E7%9A%84%E6%B0%91%E4%B8%BB-demoncracy/?page=1&jump=1526634330&leftcmt=1#1526634330

    看到這篇真的很失望。

    從來民主法治都是針對人的貪念和惡而訂立的,目的就是制衡權力偏向一邊,這種制度是把人的惡計算其中,因為制度是不能去除人心的惡。妄想要達到能去除惡,是愚昧。
    我不禁問:為何從政的必須是「義人」呢?  不,人無完人,所以才需要擇其理念、擇其行動而選。
     
    法治制度下不需有義人,也不可能變個義人來,不然基督教全義的耶穌又有何可貴之處呢?
     
    如果要針對人心的善惡,可訴諸宗教;可是事實證明,宗教非妙藥:
    人可存虛妄之心而信、就算誠心而信也有可能被利用。
     
    結論就是人的惡是不能用外力去除。只有民主制度能看中人不能去除的惡,以惡制惡,用行動和群眾來監察在位者。
     
    我想到一句回應:人類一思考,上帝就發笑。
    人類尋求絕對的善而棄絕現世的公平,
    最後上帝笑了:原來排除萬惡、去除人性後,

    剩下的,只是一隻可憐潔癖的惡魔。

    (可能是我理解文意錯誤:不過說到義理之間,心中確有所感。)

     

    yhmet兄的回應: 

    @pineapplesam@xanga - 看完你的回應我竟不覺得彼此間有分歧,我那義人的假設是泛指普遍中國人的看法,盼望能出現一位明君聖主,但我不同意,才提出這個惡魔民主的假設,我們當思考如何去選出合適的惡魔,而你的結論我認為是不謀而合。

    話雖如此,善和義還是有被提倡的必要,當我們面對一個處境,愈來愈多人口變得黑心的時候,「我」能做甚麼呢?有個人叫龐統,「評價人物時,會誇大讚美別人的優點,有人對此好奇便問他,龐統回答道:『當今天下大亂,雅道陵遲,善人少而惡人多。方欲興風俗,長道業,不美其譚即聲名不足慕企,不足慕企而為善者少矣。今拔十失五,猶得其半,而可以崇邁世教,使有志者自勵,不亦可乎?』大意是想通過讚美人去鼓勵、指導世人向善。」
    人的質素,直接構成政治和社會的質素,這就是支持民主的善念。

     
    我再回應:
     
    @yhmet@xanga - 
    「我那義人的假設是泛指普遍中國人的看法,盼望能出現一位明君聖主,但我不同意,才提出這個惡魔民主的假設,我們當思考如何去選出合適的惡魔 」
    抱歉,再三查察你的正文內都看不到這個意思…… 可能是小弟理解力太差了。
    從前文後理看,在正文我解讀到的意思是:『民主制度不足以制衡人的惡,必須找出義人』
    「話雖如此,善和義還是有被提倡的必要 」我相信沒有人不同意,但追求善和義不該與制度掛勾,不然就是落入人治。也如上述回應所說了,在現今來說我們不能先要求人有義和善方可從政及當在位者;一是我們沒方法能將人轉惡為善,二是我們不能測謊、把看來善意的理念和,三是我們不能保守義人讓其不從權力中腐化。
    總而言之,如涉及權力和群眾利益,就不能單純以善和義來解決當下的問題。就目前,民主制度是正好可制衡當權者的惡念,作惡的人就把他扯下來,這就是最不會滋生惡的做法吧。

    最後你想說的是隱惡揚善吧﹖這是建制派及偽民主派最常用的技倆。
    黃洋達的笑死朕的選舉所聞正好說到這點:http://youtu.be/mqhKvi2Q2L4

    我相信人性本惡,也不到你不信。
    說到人的質素,與其要人達到義和善,有個比之簡單得多的方法:
    就是讓人認識自己的權利、別人的權利,地球公民的義務,恪守三者才是達成公平公正國度的條件。

    最理想的國度,就是在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,要善則善、要惡則惡,你行你標準的善,我有我要走的路;放下善惡之尺,豈不善哉?